本研究以「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陳朝洋大木作傳習計畫」為個案,探討大木匠師在文化資產保存制度下的知識傳承與實務樣態。隨著無形文化資產逐步制度化,傳統建築匠師由民間師徒制進入政策支持的框架。然而,制度操作偏重文件化與成果化,與傳統技藝依靠默會知識與案場經驗的特性,仍存在差距。本研究透過參與觀察、訪談與課程紀錄,分析彬司匠派的歷史脈絡、技術特徵與教學內容。研究發現,陳朝洋司阜延續「木匠=目想」的學習理念,強調觀察、思考與實作的一體性,並在課程中展現設計與施工不可分割的專業特質。制度面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重視修復過程的技術性與真實性,而「工藝保存者」則強調美感與創造性。彬司匠派的特殊性在於兼具兩者特質:既能展現結構比例判斷的專業能力,也體現構造與裝飾的美學創造。本文據此指出,傳習計畫的推動常涉及制度「應然」與現場「實然」之間的差異,未來宜在制度規範與保存者專業之間保持彈性,以確保技藝的延續與多元發展。
關鍵詞: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木作、彬司匠派、陳朝洋、默會知識、傳習計畫、技藝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