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二戰後的都市復興過程中,許多頗具時代特色的公私有老舊建築隨著都市再開發而面臨拆除的命運,進而喚醒了地方人士起身呼籲保存的聲浪。在無法原地保存的前提下,日本人取法西方移地保存模式,從1950年代開始,不少地方逐漸開辦了許多民家園、民俗村等所謂的「野外博物館」,將原本應遭拆除的建築物遷移至此,重組復原保存,兩全其美。這些建築物可見江戶時期的傳統民家、明治時代以來充滿洋風的各種近現代建築以及機械化設備等。「野外博物館」的替代方案,適時降低了都市歷史保存與土地開發的衝突,避免無謂渲染社會對立的氣氛,對於公共治理、業主權益以及保存本身都是一帖良方。這些移築保存經營案例,更在文化觀光、社區營造、環境永續、文化財傳承以及保存教育等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兩岸分治之後,戒嚴令的影響讓臺灣在都市化過程中的建築保存困境比日本更為嚴峻。1990年代民營的彰化「臺灣民俗村」,是相似於日本「野外博物館」的創新嘗試,不幸於九二一震災後逐步走向法拍滅村一途,猶如曇花一現。本文借鏡於日本三個移築保存代表個案的考察經驗,包括愛知縣犬山市「博物館明治村」、札幌市「北海道開拓村」與小金井市「江戶東京建築園」,照見值得我國師法之處,最後提出以行政法人開辦「野外博物館」之芻議。
關鍵詞:博物館明治村、北海道開拓村、江戶東京建築園、野外博物館、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