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間興建了大量的日式宿舍,部分宿舍在五十年後,當地方政府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它們文資價值,主辦單位遂對其進行修復及再利用。曾經作為居住空間的日式宿舍在經過轉變成公共空間時,大部分的再利用營運單位將日式宿舍單純視為「空間容器」而非「文化資產」,將之經營為常見的咖啡店或是文創商店,無形中埋沒的其中的文資價值。
作為文化資產的日式宿舍修復後進一步的再利用規劃,多半並未與登錄理由的文資價值有明顯的關連,導致大部分日式宿舍的再利用大同小異。這些日式宿舍多半再利用為商業空間,鮮少營造為社區的共同空間。雖然這些商業化的再利用在地方創生的角度上,帶來了觀光價值及商業收益,但卻形成一種選擇到訪客群的機制。商店的消費與展覽性質,造成沒有購物及參觀需求的居民被排除在主要服務客群之外。
本研究以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為例,北側為委外招商的山務所0KM,南側為林業保育署經營的林業保育署保育小站。兩者有不同的經營方式以及規畫理念:山務所0KM在規劃上將日式宿舍與庭院空間視為一體;林業保育署保育小站則是各棟皆是一個獨立的單元。本研究嘗試了解林業保育署山林課宿舍的再利用與文化資產登錄理由的關係,並釐清兩種不同的再利用方式下,各個空間之間的關係、以及面對空間機能轉變時的應對差異。
本研究期望藉這兩個背景相似但不同的再利用策略,探討營運單位進行空間規劃時,面對空間轉變時產生的限制與機能變更的方式。並探究日式宿舍的再利用,如何與社區結合共同營造。
關鍵詞:歷史建築,文資資產價值,日式宿舍再利用,社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