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究2005年成立至今的教育部歷史學科中心未有明確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政策的背景下,詮釋該中心透過跨系統合作,實質推動普通高中的文化資產教育。研究聚焦於國立嘉義女中自2018年起承辦學科中心業務以來,所進行的課程推廣實踐,本研究透過對歷史學科中心實踐經驗的深入分析,旨在回答以下問題,2014年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108課綱),並未納入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時明確要求主管機關積極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教育,學科中心是如何在十九項議題未納入文資保存議題的處境下,賦予文化資產教育新的意義?其所建構的跨系統合作模式對文資保存教育的意義?進一步探討賦權論述如何解釋學科中心的實踐在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中的意義。本研究將學科中心的實踐視為一個不斷變化及修正的過程,透過文獻回顧、行動研究等方法,本文詮釋學科中心在課程設計、跨系統協作及教師增能等方面的實踐行動。特別是,本文關注學科中心如何透過連結各縣市高中輔導團、博物館、文史社團、非政府組織等單位,結合各高中地方學課程與文化路徑走讀、歷史地景導覽,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教育融入基層學校教學的教育意義。
關鍵詞:文化資產教育、能動性、跨系統協作、課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