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演講|2025/08/18
專題演講|2025/08/18
2024年,學會以「遺產與都市發展」為核心,舉辦專題講座「文化資產與都市更新:一個以文資為指引的開發策略」,旨在探討遺產保存與都市發展之間的關係。
感謝主講人董昱老師在回台空檔,為我們帶來英國第一手的文資保存知識。分享如何從社會學背景出發,進入文化資產領域,並參與從私人機構到官方單位的遺產工作。他的觀點不僅涵蓋建築層面,更延伸至社會面向,提供多元的文化資產理解與應用方式。
時間:2024/11/9 (六) 下午1500-1700
地點:台北都更解壓說概念館(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26弄5號)
講題:文化資產與都市更新:一個以文資為指引的開發策略
主持人:林曉薇
(台灣文化資產學會 理事長)
講 師:董昱
(倫敦恩爾菲德區議會 文資保存官員)
與談人:榮芳杰
(台灣文化資產學會 副理事長)
特別感謝:
好男孩影像 Goodboy Film Ltd. 影像專業支持
台北都更解壓說 講座場地支持
本場講座與談中,榮芳杰老師從其長期投入文化資產教育與實務工作的經驗出發,回應主講人董昱老師的分享,提出對文化資產保存的幾點深刻觀察與制度反思。他強調,保存工作不應僅侷限於硬體修復與專業語言,而應回歸「為何保存」的根本問題,透過公共參與與價值對話,讓文化資產成為社會共享的資源。他呼籲,制度與預算的運作應重視文化內容與使用,而非淪為形式性的保存行動。
榮老師比較英國與台灣的制度差異,指出英國多數文化資產為私人所有,因此政策更需回應民間需求,並設有完善的在地審議與實質控管機制;而台灣多以公部門主導,產權人立場與權益常遭忽略。他也批評台灣專家審議制度缺乏責任機制與系統性培養,導致決策標準浮動、實務推動困難。
他特別提及英國的「pre-app」制度,即在開發案提出前,主管機關即明確提出文化保存條件,利於業主理解與協商,有效避免爭議與誤解。相比之下,台灣則常見保存與開發對立,決策斷裂於前後流程。他以新竹歷史街區為例,批評容積移轉與曖昧法令導致高樓入侵舊城區,破壞歷史風貌,顯示制度設計與執行間的落差。
在保存與開發之間的拉鋸中,榮老師主張應強化文化資產專業意見的決策力,倡議推動「Heritage-led benefits」模式,即以文資為核心前提,與開發方對等協商,追求雙贏。他呼籲,台灣可借鏡英國經驗,改革制度與提升治理能力,使文化資產真正成為城市發展的一環。
主講人董昱老師則從英國制度出發,補充文化資產保存得以落實的社會背景。他指出,英國的文化保存不僅仰賴制度,更與生活節奏與公民文化息息相關。例如,公務體系與教育制度鼓勵家庭參與文化活動,形成穩定的文化旅遊與教育市場,也讓文化場域能迅速活化並創造社會與經濟效益。
他進一步強調文化資產作為「地方營造」(placemaking)的功能,不僅保存空間,更建構在地認同與歷史連結。英國的「風險與機會評估」制度,即是從問題中發掘潛力與可轉化的資源,讓文化保存轉化為實質利益。他坦言,即使英國制度較成熟,地方之間標準仍不一致,但藉由教育與制度累積,整體品質仍能逐步提升。
針對台灣現況,董老師指出,文化資產長期依賴政府支持,導致整體社會及一般民眾缺乏主動參與及承擔,形成「文資媽寶」現象,強調未來應培養文化治理人才,建立公私協力的治理體系,並發展可行的經濟模式,使文化資產保存成為永續的公共行動。
延續對制度面探討,芳杰老師補充其曾協助文化部規劃「文化遺產樂透」制度,借鏡英國以樂透盈餘挹注文資保存的模式。然而在台灣,因部會間的資源分配與觀念落差,即使僅提議撥用少額比例,亦遭衛福部與體育署強烈反對,反映制度僵化與文化治理優先序的問題。此外,老師強調英國遺產樂透的精神並非慈善補助,而是一種以民之所「欲」為原則的投資思維:透過資金挹注有潛力的文化項目,創造大眾認同與參與感,進而帶動樂透本身的銷售與回饋機制,形成正向循環。他指出,台灣的樂透精神是民之所「需」,使得經費使用難以靈活調度,也阻礙了創新模式的發展。
他以倫敦富蘭克林故居為例,說明即便場域本身缺乏建築特色,仍可透過劇場演出、沉浸式導覽與聲音設計,創造深度體驗。他指出,這類內容創意是台灣古蹟活化的關鍵缺口,也是未來努力方向。
最後,榮老師分享協助台南籌設文化資產營運組織的經驗,認為若能讓票房與商品盈餘回流作為專款,投入內容經營與創意轉譯,可望發展出地方自主、永續營運的文化治理模式。他強調,文化保存不應僅靠政府,更仰賴民間主動提出有影響力的提案,透過制度化的競爭機制,提升公共參與與整體管理品質,真正實踐文化公共財的價值。
【提問01】提問者是曾於英國主修考古的朋友,他分享在Chester生活時,每日經過改造後的古城牆步道,從中深刻體會文化場域被真正「使用」所帶來的價值,並對講者提及的文化資產活化實例深感共鳴。他進一步詢問講者在英國是否曾參與都市考古專案,以及如何判斷遺址應予保留或可配合開發。董昱老師回應說明,英國有完整的考古優先區(APA)制度,針對開發案進行分級管理與前期評估,並依據遺址價值,決定後續調查、保存或開發方式。他舉倫敦米特拉神廟的發掘為例,說明考古發現如何改變開發案計畫,突顯制度彈性與對文化價值的重視。
【提問02】提問者來自公部門,關心位於非精華地段的歷史建物若無法引起開發商興趣,且所有權人亦無力維護時,英國如何因應此類挑戰。董老師指出,英國透過「受保護建築」制度,強制要求最低程度的維護,避免建物惡化。同時也有文化信託與在地組織介入,透過募資與社區營運的方式實現文化場域再利用。此制度強調文化資產的公共性與多元治理,並非全然依賴商業價值驅動。
【提問03】若屋主拒絕維護、地方政府資源有限時,英國是否會強制徵收建物以保障保存。董老師坦言,法令上確有此可能,但實務中極少執行,因程序冗長、成本高昂,且政府多數不願承擔後續維運責任。他指出,即便是文化先進的英國,對於無人問津的文化資產仍存在制度與資源落差。因此他認為台灣應逐步建立公私協力的保存機制,例如文化信託、公益團體介入,並提升整體文化治理能量,才可能有效面對此類結構性困境。